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努纳武特:核解雇通知、layoff与尾薪

按NU连续服务、例外和实际layoff日期核终止通知、代通知金及工资结清。

在NU被解雇或layoff,先保存通知并核连续服务、停止工作和终止雇佣日期。普通法定个人终止通知从至少九十日连续服务起适用:不足三年通常两周,此后每多一个完整年度加一周,最高八周;有具体例外,不能只凭雇主写temporary或just cause就结束判断。尾薪通常在雇佣终止后十日内付。现法第14.01—14.10、50条

核服务期、通知与例外

先确认本地适用范围,整理合同、入职/离开/返回日期、工资率、正常工时和福利。分段就业之间不超过九十日的间隔按第14.02条合并服务;法定通知期不得与年假重叠。通知期内工资及其他条件须按第14.08条保持;代通知金须涵盖本应通知各周按通常工时可得的工资和福利,不能遗漏福利或改用临时减班金额。现法第14.02—14.03、14.08条

个人通知例外包括法定temporary layoff、just cause、拒绝合理替代工作,以及临时layoff后经书面召回却七日内未返回等。法规又对建筑、一年中少于一百八十日的季节/间断就业、原定期限或任务不超过三百六十五日且在期末终止,以及每周少于二十五小时等情形设第14.03条例外。向Office交实际事实核适用;这些例外不一并取消已赚工资或年假工资。现法第14.04条、Notice Exemption Regulations

分清临时与永久layoff

法定临时layoff须交书面通知和预计召回日;未按第14.05条通知可视为终止。定义通常是在连续六十日中不超过四十五日,或在Officer所定时间内召回的延长期;超过范围视为在临时layoff最后一天终止,并须付代通知金,不能无限靠“待召回”维持临时称呼。记录每段停止工作、书面通知、预计与实际返回及Officer所定期限,要求雇主说明对应法条。现法第14.01、14.05—14.06条

二十五人或以上的群体终止另有向Officer的四、八、十二或十六周通知规则,取决于人数和法定范围。这是不同接收对象的群体安排,不能替代个人通知核对;多人一起被解雇时把人数、时间和雇主计划交Office核。现法第14.07条

核结清并选择救济

逐项列正常工资、适用加班、假日工资、未付年假工资及代通知金,保存工资单和到账记录。工资法定十日期限锚在雇佣终止,不是一律锚最后实际工作日;partial年假工资依第19条及时结算。未付项目按工资工时及年假假日核记录。现法第19、50条

向雇主书面要求说明终止日期、通知依据和各付款项目;争议未解决就按Office投诉推进。集体协议应核grievance;合同合理通知、不当解雇或其他民事请求另找法律帮助。若考虑Wages Recovery Act独立索赔,先核该法资格、期限和现有行政追薪关系,不将其视为所有Office案件的后一步。主管渠道、现法第53、71条

完成标志是终止与付款依据明确、各应付项目实际到账,或已有可跟进的案件及决定。收到解雇信、ROE或雇主答应支付,都需再核金额与到账;任何已收到的决定或certificate按Board页及时分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