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C占有命令:租客核期限与合法执行
收到房东取得的Order of Possession,立即保存命令、实际收件日期和规定的搬离时间。申请RTB内部复核通常只有收到命令后两日,申请本身不等于暂停;不遵守时,房东须通过Supreme Court及获授权court bailiff执行,不能自行强制赶人。主管占有命令说明、第80—85条
先辨认收到哪种文件
| 文件/状态 | 立即核什么 |
|---|---|
| RTB决定与Order of Possession | 名称、案件号、住房、所给权利人、原命令搬离日期及收到日;房东须给每名命令列出的对方副本 |
| 内部复核/暂停决定 | 是否真的准许进入复核、是否暂停原命令、有没有改变搬离期限;保存完整决定,不能只凭申请回执 |
| Supreme Court Writ of Possession | 法院/案件、当事人、住房、发出日期及registrar授权;用法定Form52核文件类型 |
| bailiff联系或执行通知 | 实际执行firm、关联的法院writ、执行安排和可确认的联系渠道;公开firm名单不替代对方身份核实 |
Form52是命令获授权执行者取得所列土地/住房占有并交给有权者的法院writ;它不同于RTB原命令。保存所有原件和信封、email、门贴照片、投递记录,遇名称、地址或权限不符,向实际registry/RTB核而不自行忽略。Rule13-2及Form52、两页主管说明
把救济期限和执行日期分开
第80条占有命令的两日复核时钟从收到副本开始;多种理由以不同日期给出时用该条的最早适用日期,不能等较晚书面理由。送达可能有推定收件日:第90条邮寄通常第五日、门贴/邮箱/fax通常第三日,较早实际收到优先;方法及证明按自己的文件核,不把RTB规则移到法院送达。第80、88—90条、送达说明
有第79条法定理由才走内部复核,交齐证据并核本案是否有暂停。主管若决定conduct a review,双方须等待复核完成;遭拒时仍须遵守原命令。法院登记则受第84条复核已拒/驳回/结束或申请期届满等条件约束。决定未明确、似乎过早登记或命令后来改变,应立即向RTB和法院核当前有效文件。第79—85条、主管复核与执行
法院司法审查另有从裁决发出计算的期限及独立申请,不能用它替代两日内部时钟;需要阻止迫近执行,须取得明确stay/interim order。申请、电话询问或提出争议都不等于已经获准多住一段时间。见司法审查申请,按真实法院命令及原搬离要求安排。JRPA第10条、Rule13-2(31)(33)
核合法执行而非私力赶人
房东需向Supreme Court申请执行,当前主管链列Form17.2、Form52及宣誓送达证明、费用、选定授权bailiff并给registry资料,法院再将writ交给bailiff。租客可据此向真实法院核登记与writ状态,并向主管目录列出的firm核负责人员和时间;具体package份数及个案费用不能从一张模板推断。第84条、主管法院执行链
温哥华Supreme Court registry是800 Smithe Street,604-660-2847;获授权bailiff目录按service area列firm,温哥华为area4。通过目录/registry核实际渠道,不能把自称执行者、短信收款账户或普通搬家公司当法院授权。法院当前地点
主管明确房东不得自行或雇普通人强制逐出、请警方代其执行、拿走租客财物;改锁禁止的原措辞包含“without an order from the RTB”,须连同实际命令和合法执行链理解。现场威胁或人身安全另求紧急帮助;警方介入安全事件不等于替房东合法执行租赁writ。主管禁止事项
按有效命令安排住房和财物
确认没有改变/暂停命令后,按原命令的期限搬离并带走物品。需要自愿延后、协助搬运或费用安排,可与房东协商并写成书面,具体日期和条件均留副本;协商请求本身不延长。保存搬出、钥匙交还、物品清单和照片,实际执行时向bailiff核可接触财物的安排,不能假定所有物品可无限期留在原处。自愿履行及书面安排
房东申请执行会先付法院费用及bailiff deposit;租客可能后来被命令承担相关成本,不能把房东先垫付理解成租客永不承担,也不能据陌生人要求就付款。非法执行造成损失时,保实际命令、人员、时间、照片和收据,按RTB争议申请等适用途径另请求救济。本页完成点是已核当前有效命令/暂停状态及执行安排,按它落实住房、财物和交还记录;法院是否给予额外时间、个案费用及赔偿均须明确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