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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L裁决更正:改正笔误、计算与明显遗漏

辨认可更正的问题,准备明确的书面请求,登记、通知并取得更正结果,核暂停执行及后续救济时钟。

TAL裁决有写错、算错、其他clerical error,或因明显疏忽超出/遗漏原请求,可向作出裁决的成员请求correction。要指出具体错误和应改的内容,不能借此重争全部事实。更正申请依法暂停执行,并中断上诉/内部复核时限,直至各方收到处理决定的通知。TAL法第88条、主管更正说明

先核问题与申请窗口

把原裁决页段、错误金额/日期/文字、原申请及正确依据放在一起,逐项写希望改为什么。只是不同意证据评价或结论,通常不是笔误;遗漏或超出请求也可能涉及撤销裁决,按本案理由选择,而不同时乱用几种程序拖延执行。第88—89条

第88条和主管说明的窗口写作“裁决尚未上诉或复核,或在裁决成为可执行之前”。不要自行换成统一三十日、收到后十日,或把法条的“或”改成另一个条件组合。先向TAL核原裁决的上诉/复核和执行状态、是否仍可更正;临近执行不能只等一般咨询答复。成员也可自行更正并通知当事人。完整第88条及当前解释

准备书面请求与费用

当前公开表格目录没有列独立的correction专用空表。可用通用TAL-001A-E准备住房、双方身份联系资料、租期/租金、明确Object及Grounds,再向TAL核本案表式、原案件关联及受理类别;不要自编“更正专栏”。请求中清楚列原案件号、裁决日期、待改页段、具体修正及支持依据,签署并注明日期。通用表用途、程序规例第3—7条

真表有给对方证据或免费索取清单的选择、申请人/律师签名和日期、视为宣誓提出的声明及TAL职员专用栏。共同或其他身份的签署按申请人的指定与签署核;背面的撤案、和解栏只在实际办理时使用,不预先签成放弃请求。

一般其他申请费现为92加元;TAL准许更正时返还该申请费,不能在尚未获准时自行不付。证明领取last-resort financial assistance者依法可免申请费,但PDF线上渠道不接受免缴,要电话核其他渠道。邮寄、通知等费用另算。当前费用、费用规例第1、4—5条

登记,再给每名对方通知

渠道 递交与真正接收结果
已签PDF线上 依法语公开条件先签齐、扫描,在规定步骤选择AUTRE上传并信用卡付款;先有交易确认,随后带案件号副本才是给对方的文件
邮寄 已签申请连certified cheque、postal money order或bank draft,抬头ministre des Finances du Québec;保存副本及寄送记录,等带案件号副本
预约柜台 先约information clerk,核原案关联及签表,登记后核案件号/盖章副本;预约或咨询本身不等于申请已交

邮寄地址为TAL,5199, rue Sherbrooke Est,Bureau 2360,Montréal (Québec) H1T 3X1;柜台地点以本人预约为准。费用页写现金/借记卡等,登记页写现金/信用卡等,去前核实际办公室付款方式。Montréal、Laval、Longueuil的程序电话为514-873-2245,职员不提供法律意见。登记渠道与收件、联系与地址、预约

线上说明至少预留五个工作日处理,以收到日开案;假日或工作日16:30后收到,视为下一工作日收到。缺姓名、地址、请求、理由或签名可能退回并退款,重交仍可能逾时;临近法定窗口按主管建议直接核柜台办理。网上后段的本案关联/受理字段未公开确认,不能以付款页或空确认页当完成。PDF条件与受阻

取得带案件号副本后,给每名对方申请及支持文件或可免费索取清单,保实际收到的证明。一般须在开案后45日内把通知证明和证据清单入卷;提前开庭亦须按通知带证明,否则可能驳回。寄出证明不等于对方收到;无法通知时向TAL请求适当安排。申请通知、当前第56.1—56.3条

核更正结果及恢复的期限

按TAL安排补说明或参加程序,保存更正/拒绝决定及各方获通知日期。第88条暂停与中断持续到通知该处理决定;取得结果后立即核原裁决是否改变、执行状态及重新运行的上诉/复核时钟,不把最初申请变成无限期暂停。成功更正另追踪退费。完成点是正式请求已受理、通知完成并取得处理决定,而不是仅寄出一封询问信。第88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