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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C:转让租约或暂时转租

分清BC租约转让、暂时转租与室友安排,取得书面同意,明确原租客责任并处理不合理拒绝。

BC租客把现租约交给别人承接,或自己暂时搬出、日后回来,通常都要先取得房东 书面同意 。转让与转租的责任不同;找到接手人、房东知道有人入住,都不能代替同意,也不能当然解除原租客的责任。RTA第34条、主管转让/转租说明

先确定交出去的是什么

安排 租约关系与需要写清的事项
Assignment,转让 新租客承接原租约;明确交接日、承接的租金及条款,并与房东明确原租客哪些责任获解除
Sublet,转租 原租客完全暂离,让次租客独占使用单位,保留回来履行原租约的时间;原租客继续对房东承担租约责任
自己仍住在单位,找室友或付费住客 通常不是上述转租;对方是否受RTA保护、谁能申请RTB,要按实际合同与居住关系判断

不能把与剩余固定期同日结束、没有原租客回来空间的安排,只靠标题叫作“暂时转租”。与房产业主共用厨房或浴室,或租活动房屋园区地块,适用范围也不同;不确定时先向RTB说明谁住在哪里、谁与谁签约。政策指南19第F部分、RTA第4条

把同意请求变成可判断的书面材料

向房东提交出租地址、现租约、剩余期限、拟转让日,或转租的开始/结束及自己返回日期;说明接手人身份和拟承接条件。按合理审查需要提供接手人的联系方式、收入或推荐资料,先取得其同意,避免无关的敏感资料流转。保存请求原件、附件、送达和回复。

普通固定期租约 尚余六个月或以上 时,房东不得不合理拒绝转让或转租同意;这是对拒绝理由的限制,不是自动许可,也不适用于所有按月租约。部分与收入挂钩的指定住房获条例豁免,不能只因“租了半年”就套用这项保护。房东不能收取考虑、调查或同意转让/转租的费用。RTA第34(2)—(3)条、条例第2条

获同意后,把房东同意、接手协议和责任安排各自留存:谁收租、押金如何处理、原有欠款或损坏由谁承担、转租期间维修及通知找谁。 转让不当然使原租客免除全部合同责任 ;要求房东书面明确释放范围,不能把魁省的法定转让效果套到BC。转租时,原租客是次租关系中的出租方,但仍须向原房东履约。政策指南19第E、F部分

主管普通住宅办理说明要求书面同意,应把实际批准及责任写清;不能把活动房屋园区的同意表不加区分用于普通住宅。协议应准确反映实际安排,别把“房东会考虑”写成“房东已批准”。主管转让/转租说明、政策指南19

房东不回复或拒绝,怎样继续

先要求具体书面理由,核对剩余固定期和住房豁免。认为同意被不合理扣留时,可申请RTB作出允许转让或转租的命令,附租约、完整候选材料、请求与拒绝记录,说明希望获得什么裁决;不要先把钥匙交给别人,再假定日后会补获许可。RTA第65(1)(g)条、主管争议程序

现租客申请RTB-12T-CT十页第5节有“不合理拒绝转让/转租”选项和说明框。填双方全名、出租及送达地址、所求命令和事实;主要申请人签名、注明日期。至少一个申请人、被申请人和争议事项须完整。申请费为一百元,须收妥费用或获减免才处理,不是只交空表便已立案。

可从主管争议入口用BCeID在线申请;纸件按现表交接受RTB表件的Service BC或Burnaby RTB办公室。没有设备、不能打印或不知道哪处接件,可致电RTB联系入口:Lower Mainland为604-660-1020,其它地区免费电话1-800-665-8779。咨询邮箱不是提交证据的渠道。

办理后取得听证通知包,并按RTB指示送给每名被申请人、交回送达证明。法律一般要求申请副本在提出后三天内送达,RTB可指定不同期间;交件时即核起点和实际指示,不要等听证日才处理。申请包须按第89条的专门方式送达,不能因为普通通知可以贴门,就当然用贴门完成整包送达。RTA第59(3)、89条、现申请表第1页

最终取得的书面同意或RTB命令,应与交接协议、租约一并保存。申请并不保证获准;未经许可转让/转租可能成为房东终止租约的理由。若已收到正式通知,须同时按房东终止通知回应中的短期限办理,不能让普通同意请求取代撤销通知申请。RTA第47(1)(i)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