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北地区:先确认劳动标准归谁管
在西北地区(NT)工作,先确认雇主和工作关系是否受当地Employment Standards Act覆盖,再核工资、休假或离职标准。当地Employment Standards Office处理该法最低标准的投诉;Officer作出决定后,由Adjudicator处理法定上诉。联邦监管行业、公务员、集体协议、安全工伤与人权问题另找对应渠道。主管:适用范围、现法第3、53—57条
先核这份工作
记下雇主正式名称、实际业务、工作地点、本人职责和工会信息,向主管描述实际关系。住在NT、收到一张工资单或被称为contractor,都不足以单独完成管辖判断;跨地区或联邦关联业务可从劳动管辖说明查起。当地主管明确排除联邦政府、地区政府雇员和银行、航空、多数电信等联邦监管行业;现法另排除受Public Service Act覆盖的雇员等对象。主管范围说明、现法第1—3条
豁免要看具体条款: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雇员不适用第7—9条工时/加班规定,不能据此取消整部法的保障;条例列出的专业工作、驾驶等又有自己的条款范围。学校课程中的工作项目可被条例整体排除,不能扩成所有学生兼职。地位不清时,请Employment Standards Officer确认适用哪些部分。现法第3条、条例第3—4.01条
按当前问题继续
| 现在要做什么 | 对应行动页 |
|---|---|
| 核工资单、加班、休息与扣款 | 工资和工时 |
| 核年假时间、年假工资与法定假工资 | 年假和法定假日 |
| 因疾病、家庭或紧急情况请假并保住工作 | 请求保职假 |
| 收到解雇或临时layoff通知 | 离职和工资结清 |
| 准备真实投诉表并取得处理结果 | 提出劳动标准投诉 |
| 不同意Officer决定,或有命令仍没收到钱 | 上诉和执行 |
这些阅读顺序是编辑安排。它们不设立“先读完”或“先等HR回复”的法定前置条件。
最低标准以外的路
该法保障最低标准;更好的合同、惯例及普通法权利并不因此消失。但选择行政投诉、工会申诉或法院处理同一事项,会影响主管是否继续调查。需要主张合同赔偿或评估解雇是否合法时,在和解、撤回或启动另一个程序前取得法律帮助,向承办方披露已有程序。现法第4、62、103条、主管:选择救济
危险工作和工伤找WSCC,歧视及便利措施问题找NT Human Rights Commission;工资上诉不能代办这些程序。Employment Standards Office咨询邮箱为employment_standards@gov.nt.ca,电话867-767-9351分机71469或1-888-700-5707。联系时问清主管范围、所需材料与迫近期限,并保存答复;咨询本身不等于投诉已递交。主管联系及分流、上诉页的其他机关入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