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魁北克欠薪转法律部门：跟进民事追收与到账

> 已有CNESST工资追索仍未付时，配合律师、准备听审并核对执行和实际收到的款项。

---

LLMS 索引： [llms.txt](/llms.txt)

---

CNESST已认定工资请求有根据、雇主仍未付款并把案件交法律部门时，先向负责人员确认律师、所追金额与下一次通知，按其要求补材料、准备证言，并跟进实际到账。CNESST可代员工进入民事法院，代理本类请求免费；调查支持请求、法院判决支持请求与款项已收到，是不同状态。[CNESST工资投诉处理](https://www.cnesst.gouv.qc.ca/fr/service-clientele/plaintes-recours/plaintes-en-normes-travail/plainte-liee-au-salaire)

## 确认现在由谁追收、追哪些金额

拿出案件号、调查结果及最新来信，确认是否已交法律部门、负责律师的联系方式、目前仍欠的工资项目、期间和金额。还没有提出工资投诉者，先走[欠薪初诉](/book/work/employment/qc-unpaid-wages-complaint/)；已收到关闭决定者按该信的复查分支办理，不能把“关闭”当成法律部门准备起诉。[LNT第98—110条](https://www.legisquebec.gouv.qc.ca/fr/document/lc/N-1.1)

法律部门会分析证据，CNESST决定是否提起诉讼，并非转交后必然起诉。保持电话、地址与邮箱可联系，及时报告雇主付款、和解提议或自己另有程序；如收到终止代理或不再追收的通知，索取理由、尚可采取的行动及期限。不要自行假定会换另一位CNESST律师。[现行律师代理政策，第1部分及通知要求](https://www.cnesst.gouv.qc.ca/sites/default/files/documents/politique-representation-avocat-recevabilite-plainte.pdf)

## 区分十日追索与二十日正式要求

调查阶段的reclamation，主管说明给雇主10日处理；法律部门的 **mise en demeure** 是后续正式要求。LNT第111条规定书面要求雇主在要求发送后20日向CNESST付款，并同时告知员工所追金额。核信上发送日期、金额和要求，不用收到信的日期自行重算，也不把两个阶段合并。[主管处理步骤](https://www.cnesst.gouv.qc.ca/fr/service-clientele/plaintes-recours/plaintes-en-normes-travail/plainte-liee-au-salaire)、[LNT第111、113条](https://www.legisquebec.gouv.qc.ca/fr/document/lc/N-1.1)

仍未清偿时，CNESST可代诉。一般民事请求按每笔款项到期日起一年计算，特定调查通知、欺诈及伐木有另行规则；已经与人员联系，不表示所有期限自动暂停。请律师按本案各期款项核时效与已采取的保全措施。[LNT第115—118条](https://www.legisquebec.gouv.qc.ca/fr/document/lc/N-1.1)

## 给律师可使用的材料，核真实法院案号

保留合同、完整工资单与银行入款、工时及排班、假期或结束雇佣通知、此前提交的计算和往来原件。把新增付款、计算差错、雇主名称或地址变化单列告知；证人资料保留姓名、联系方式及亲身知道的事实。按律师要求提供，不把自己整理的金额表当作已经获法院认可。[主管工资材料清单](https://www.cnesst.gouv.qc.ca/fr/service-clientele/plaintes-recours/plaintes-en-normes-travail/plainte-liee-au-salaire)

律师办理诉状、送达与法院程序，员工无需把原投诉再当法院诉状递交。收到起诉通知后，核法院、司法地区、案号、诉求金额及后续联系。普通诉状须由huissier送达，副本与法院备案文件一致；雇主应答期限属于雇主程序，不能当员工补件期限。CNESST可累积多人的请求，法院权限看累计请求及适用规则，由律师确定。[CPC第139—147条](https://www.legisquebec.gouv.qc.ca/fr/document/lc/C-25.01)、[LNT第119、119.1条](https://www.legisquebec.gouv.qc.ca/fr/document/lc/N-1.1)

没有收到进展通知、找不到负责律师，先用案件已有联系资料追问；仍无法联系，向[CNESST](https://www.cnesst.gouv.qc.ca/fr/service-clientele/nous-joindre)说明这是已交法律部门的工资案件，提供案件号，请其确认负责单位及补件渠道。加拿大／美国可拨1-844-838-0808。不要把其他制度的邮箱、TAT办公室或一般咨询当作本案法院文件已送达的证明。

## 按实际通知准备宣誓陈述或出庭

雇主没有应答或没有提出抗辩时，律师可能申请缺席判决；通常以文档办理，但可能需要员工签署律师起草的宣誓陈述。雇主抗辩而进入审理时，员工应按通知出庭并准备接受双方律师询问。先核日期、地点或安排、应带材料、证人与语言协助需要；保留通知，尽早把不能参加的原因告知律师，不能自行认为缺席程序等于任何情况下都不用参加。[CNESST工资律师手册，缺席判决与审理部分](https://www.cnesst.gouv.qc.ca/sites/default/files/publications/plainte-pecuniaire-confiee-a-un-avocat.pdf)

庭外和解可能在程序中提出，但先交CNESST律师核处理方式。LNT第101条规定，雇主与员工之间减少追索金额的和解绝对无效；不要自行减额签署。由负责律师说明拟议方案涵盖哪些款项、是否合法、支付及多人追索的适用条件，再决定如何回应。签署前核文字与实际到账条件，不以口头“会付”当结案。法院排期和判决时间由法院决定，不能根据律师接案日期保证多久结束。[LNT第101条](https://www.legisquebec.gouv.qc.ca/fr/document/lc/N-1.1)、[工资律师手册，和解与判决部分](https://www.cnesst.gouv.qc.ca/sites/default/files/publications/plainte-pecuniaire-confiee-a-un-avocat.pdf)

## 判决之后核执行、分配与余额

法院可能全部支持、部分支持或驳回。得到结果后，请律师说明获支持项目、金额、未获支持部分及下一步；判决支持后仍要追收。雇主不付，律师可按情形安排强制执行；找不到雇主或没有可扣押财产，实际追收可能失败。把新地址、财产线索或破产通知交负责律师评估，索取停止追收的原因及继续追收的条件。[工资律师手册，判决及执行部分](https://www.cnesst.gouv.qc.ca/sites/default/files/publications/plainte-pecuniaire-confiee-a-un-avocat.pdf)

LNT第114条的20%附加归CNESST，不能算作员工额外获得20%；员工款项的法定利息另计。第120条原则上要求收到正式要求后向CNESST付款，员工自行起诉另有例外；第121条规定CNESST把收取款项分配给有关员工，涉及社会援助的返还有特别处理。请人员提供本人的分配与扣还说明，逐项核实应收、已收和余额；雇主若直接给你钱，立即通知律师。[LNT第114、120、121条](https://www.legisquebec.gouv.qc.ca/fr/document/lc/N-1.1)

本次行动结束要有可核的结果：实际收到哪些款项、还有哪些余额，以及余额继续执行或停止追收的理由。CNESST代理并不保证可收回全部金额；自行聘律师、自行民事起诉与TAT听审各有程序，另作判断，不复制本页代诉步骤。

---

反链：

- [劳动关系、公共保障与经济困难](/book/work/employment/)
- [魁省劳动投诉怎样从CNESST转送到TAT？](/book/work/employment/qc-labour-complaint-transfer/)
- [魁省劳动决定或TAT裁决雇主不履行怎样执行？](/book/work/employment/qc-labour-decision-enforcement/)
- [魁北克欠薪投诉：向CNESST递交与跟进](/book/work/employment/qc-unpaid-wages-complaint/)
- [QC与蒙特利尔：区分制度、语言和服务地点](/docs/regions/qc/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