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魁北克：不续租和到期交还住宅

> 分别处理未收到变更通知的主动不续租和收到后选择搬离，核租期窗口、真实通知与最终交还。

---

LLMS 索引： [llms.txt](/llms.txt)

---

魁省普通固定期住宅租约通常届满自动续租， **不是到期搬走便自动结束，也不是任何时候提前三个月便可退租** 。没有收到房东变更通知时，按租期在法定窗口主动通知不续租；已经收到变更通知，则一般在收到后一个月内回复选择搬离。[民法1941—1946条](https://www.legisquebec.gouv.qc.ca/en/document/cs/CCQ-1991)、[TAL终止说明](https://www.tal.gouv.qc.ca/en/termination-of-a-lease)

## 先分收到与未收到变更通知

| 实际情况 | 需要给房东的行动 |
|---|---|
| 未收到变更，固定期十二个月或以上 | 在期末前三至六个月通知不续租 |
| 未收到变更，固定期不足十二个月 | 在期末前一至两个月通知不续租 |
| 未收到变更，不定期租约 | 在希望结束前一至两个月通知 |
| 未收到变更，单独房间租约 | 固定期末／希望结束前十至二十天通知 |
| 已收到房东变更租金、期限或条件通知 | 一般收到后一个月内回复将于期末搬离；不能再只套上面的主动窗口 |

前四项据[民法1942、1946条](https://www.legisquebec.gouv.qc.ca/en/document/cs/CCQ-1991)，最后一项据[第1945条](https://www.legisquebec.gouv.qc.ca/en/document/cs/CCQ-1991)。普通租约若未依法结束，将按原条件及期限续租；原期超过十二个月的通常续十二个月，双方可另议续期。[第1941条](https://www.legisquebec.gouv.qc.ca/en/document/cs/CCQ-1991)

例如一年期七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、尚未收到变更通知的教学虚构例，主动不续租须落在期末前三至六个月的窗口；不是所有魁省租约都统一“三月三十一日前”。租期不同、已收到变更通知或单独房间须另算，写下现约期末、实际收到日、通知方式和希望结束日。

## 用对应通知，留下真实送达证据

未收到变更通知，可用[TAL-807A-E两页](https://www.tal.gouv.qc.ca/sites/default/files/notices/TAL_807A_E.pdf)：双方姓名、单位地址、不续租或结束日期、签署日期；背面列不同租期窗口，房东签收栏可留收件证据。它明确用于未收到变更通知的情况，不用来替代对已收到通知的答复。[TAL通知模型目录](https://www.tal.gouv.qc.ca/en/models-of-notices/find-a-notice-model)

已收到变更，可用当前[TAL-810A-E两页](https://www.tal.gouv.qc.ca/sites/default/files/notices/TAL_810A_E.pdf)，选择“离开、不续租”，由租客按表签署并注明日期；另记录原变更通知的实际收到日，以计算一个月回应钟。表下方房东签收记录的是收到这份答复，可留送达证据。接受、拒绝但续租、离开是不同选择；只写“我不同意涨租”通常不是明确不续租。现表已反映2026修改，不再把合作社定租限制只写成会员对象。[民法1945、1955条](https://www.legisquebec.gouv.qc.ca/en/document/cs/CCQ-1991)、[2026修法第152、172条](https://www.publicationsduquebec.gouv.qc.ca/fileadmin/Fichiers_client/lois_et_reglements/LoisAnnuelles/fr/2026/2026C1F.PDF)

通知用租约语言书面送到对方租约地址，或其后来已通知的新地址；保留全件、发出及收到证据，别单凭自己写信日期认定已满足窗口。多人同一租约、代理收件或收件争议，须核各当事人和通知效果，不因为其中一人搬走就假定其它人的租约都已结束。[民法1898条](https://www.legisquebec.gouv.qc.ca/en/document/cs/CCQ-1991)

## 想提前搬，普通不续租不能代替特殊路线

工作、买房或个人计划改变，不当然让固定期租约中途结束。可与房东达成明确书面结束协议，或依法[转让／转租](/book/life/housing/qc-rental-assignment-sublet/)；满足低租金住房分配、残障不能居住、指定老人照护住宿或暴力风险等法定条件的，另按[特定提前解除](/book/life/housing/qc-rental-early-ending/)准备通知和证明。[民法1870—1873、1974—1974.1条](https://www.legisquebec.gouv.qc.ca/en/document/cs/CCQ-1991)、[TAL终止说明](https://www.tal.gouv.qc.ca/en/termination-of-a-lease)

教育机构、HLM、次租、死亡后家人继续居住等另有适用条件，不能不加区分套普通租客的窗口。房东要求自住、驱逐或拆除也不是租客主动不续租；收到该类正式件须按其自身救济办理。对涨租想留下的选择另见[续租回应](/book/life/housing/qc-rental-renewal/)。

## 到实际结束日交还，保存最终记录

安排搬出、带走自己物品、归还钥匙／门禁，与房东确认单位交还；记录清洁及状态、读数和实际日期，保存照片与最终联系地址。应恢复收到时的状态，但正常磨损、老化或不可抗力不由租客一概承担；没拿到入住状态记录时，也不要替对方签不准确的损坏承认。[民法1890、1978条](https://www.legisquebec.gouv.qc.ca/en/document/cs/CCQ-1991)

书面通知和交钥匙是不同步骤；租金或损坏请求也不因完成搬家就自动消失。不能只把钥匙放在信箱、停止付款，便认为原租约已依法结束。结束协议应写清日期、租金和各项责任，不把口头“可以走”当完整免责证明。

仅给普通不续租通知，不需要先向TAL登记案件。窗口、收到日、房东不同意通知或多人租约有争议，可带租约、变更通知、答复及送达证据向[TAL预约信息人员](https://www.tal.gouv.qc.ca/en/making-an-appointment-with-an-information-clerk)核权利与申请帮助；Montréal地区电话514-873-2245。咨询回复不等于裁决，也不会替当事人完成正式送达。[TAL联系入口](https://www.tal.gouv.qc.ca/en/contact-us)

---

反链：

- [住房、租赁、购房与居住关系](/book/life/housing/)
- [魁北克：按特定法定理由提前解除租约](/book/life/housing/qc-rental-early-ending/)
- [QC与蒙特利尔：区分制度、语言和服务地点](/docs/regions/qc/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