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议会、执政政府和法院，各自做什么？

> 分清立法、执政、行政办理与司法裁判，理解责任政府，并用西北地区共识治理作对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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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LMS 索引： [llms.txt](/llms.txt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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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会制定法律、授权政府支出并监督执政者；首相和内阁领导行政部门，决定政策与日常施政；法院依据事实、法律和宪法裁判案件。它们之间有联系，也各有职责。读到“政府宣布新计划”时，接下来要分清：这是政策提议、已通过的法律，还是已经可以办理的服务。[下议院：加拿大议会制度](https://www.ourcommons.ca/procedure/our-procedure/parliamentaryFramework/c_g_parliamentaryframework-e.html)、[最高法院：司法独立与三个权力分支](https://www.scc-csc.ca/about-apropos/work-travail/independence-independance/)

## “政府”一词，先看上下文

日常中文常用“政府”指整个公共体系；政治新闻中的government，则往往特指当届执政政府和行政分支。联邦的执政政府由首相及内阁领导，部长负责各自的部门或事务组合。部门把政策和法律落实为具体行政工作，读者办证件、查询项目、提交材料时，仍要找到负责该事项的机构入口。[下议院的行政分支说明](https://www.ourcommons.ca/procedure/our-procedure/parliamentaryFramework/c_g_parliamentaryframework-e.html)

另一方面，“联邦、省、地区、市政”回答的是不同政府层级与权限问题；“立法、行政、司法”回答的是职能问题。把这两组问题分开，才容易判断一封信应寄给哪位议员、一份申请由哪个部门办理、一个争议要走什么程序。各层级的起点见[怎样找到负责的政府](/book/foundations/government/government-levels/)。

## 联邦议会怎样产生法律

加拿大实行君主立宪和议会民主。联邦议会由王室、参议院和下议院构成：下议员由选民按选区选出，参议员经任命产生。议会中的议员包括执政党成员、反对党成员，也可以有独立议员；内阁并不等于整个议会。[下议院的议会框架](https://www.ourcommons.ca/procedure/our-procedure/parliamentaryFramework/c_g_parliamentaryframework-e.html)

法案（bill）是拟议中的法律。通常要经历审议、辩论、委员会检视和可能的修改；两院以相同文本通过后，还须获得御准（royal assent），才成为法律。总督代表王室履行相关宪制职能，包括给予御准；行政权则在王室名义下依首相和内阁的建议行使。[下议院：立法分支与王室](https://www.ourcommons.ca/procedure/our-procedure/parliamentaryFramework/c_g_parliamentaryframework-e.html)

因此，看到部长发布消息、某院通过法案或委员会提出报告，都应继续查文件处在哪一步。申请服务时，还要读主管的实际办理说明，确认适用对象、材料和日期。识别政治宣布与可执行规则，有助于避免提前按尚未完成的提议安排生活。

## 责任政府：内阁向下议院负责

加拿大的responsible government，通常译作责任政府。这里的“责任”有具体制度含义：部长就所管部门的权力行使向议会负责，内阁也须共同承担施政责任；首相和内阁必须维持下议院多数议员的信任。反对党议员通过院内质询、辩论与委员会工作监督政府。[下议院：部长责任与反对党的角色](https://www.ourcommons.ca/procedure/our-procedure/parliamentaryFramework/c_g_parliamentaryframework-e.html)

维持议会信任，与执政党自己拥有过半席位不是同一个要求。少数政府可以依靠其他党议员的支持施政；多数政府也必须承担对下议院的责任。首相的产生不是一次全国单独投票直接选“总统”：总督任命最可能取得并维持下议院信任的人担任首相，通常是取得最多席位的政党领袖。[下议院的首相与多数、少数政府说明](https://www.ourcommons.ca/procedure/our-procedure/parliamentaryFramework/c_g_parliamentaryframework-e.html)

信任惯例（confidence convention）是一项宪制惯例，其完整含义没有写成《宪法法》或下议院议事规则中的统一定义。政府若在信任问题上被击败，按惯例应辞职或请求解散议会以举行大选；但什么构成信任问题要看具体情形，不能见到一项表决失败就宣布政府已经倒台。[《下议院程序与实践》第4版：信任惯例](https://www.ourcommons.ca/Procedure/procedure-and-practice-4/ch02-4-e.html)

## 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裁判

司法独立要求法官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决定，免受政府或外部当事人的影响。法院解释并适用法律和宪法，行政部门负责政策及日常运转。对读者而言，政府网站说明怎样申请项目，法院判决说明特定法律问题怎样被裁判，两种资料承担不同用途。[最高法院：司法独立](https://www.scc-csc.ca/about-apropos/work-travail/independence-independance/)

加拿大最高法院是最终上诉法院，其裁决不能再向另一法院上诉。最高法院公开资料还区分“上诉许可决定”和“上诉判决”：前者决定是否受理有关上诉，后者对已审理的上诉作出结果。新闻中看到最高法院“拒绝许可”，与读到一份对上诉作完整论证的判决，不能直接当成同一类文件。[最高法院：判决说明](https://www.scc-csc.ca/judgments-jugements/)

具体争议应先确认法院、行政裁判机构或内部程序的权限与要求。法律体系和原文入口见[怎样读法律与判例](/book/rights/legal/legal-systems/)；需要个案协助时用[法律帮助入口](/book/rights/legal/legal-help/)。联系议员反映政策问题，可以与办理申诉同时进行，但读者仍要按该程序确认期限和提交要求。

## 西北地区：没有政党内阁，也有监督

西北地区议会提供了一个共识政府（consensus government）的实例：议员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当选，选举后由议员选出议长、地区首长和内阁部长；地区首长再分配部长的部门职责。没有进入内阁的Regular Members通过质询和委员会工作监督政府，发挥类似非正式反对方的作用。[西北地区议会：共识政府怎样运作](https://www.ntlegislativeassembly.ca/legislative-business/how-legislative-assembly-works/consensus-government)

共识治理强调议员共同讨论政策和优先事项，但名称中的“共识”不表示每项决定都须全体一致；议会说明，决定仍采用简单多数表决，首长或部长也可以面对不信任或谴责动议。这个实例应按西北地区本身理解，不把它自动套到所有省、所有北方地区或原住民政府。[同一制度说明](https://www.ntlegislativeassembly.ca/legislative-business/how-legislative-assembly-works/consensus-government)。原住民治理另见[土地、条约与治理](/book/foundations/indigenous/lands-treaties-governance/)。

想进一步观察这些职责怎样在日常公共事务中体现，可以查看议会辩论、委员会记录和当地会议议程；具体入口与参加步骤见[投票以外怎样参与公共事务](/book/foundations/government/public-participation/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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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链：

- [国家制度、政府与公共事务](/book/foundations/government/)
- [投票以外，怎样参与公共事务？](/book/foundations/government/public-participation/)
- [英联邦与法语世界，加拿大怎样参与？](/book/foundations/world/british-french-networks/)
